医院定于近期对以下项目进行技术论证及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承办部门 |
1 | 门诊部九楼礼堂灯光更新项目 | 1项 | 总务部 |
项目相关技术要求参阅附件
一、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是将门诊部九楼礼堂的常规会议/演出灯光更换为耗电低的新光源--LED灯具,彻底丢掉耗电巨大的灯光调光器(硅箱),配合现有的数字调光台和原有的LED灯具使用,满足各类型报告会议及小型演出所必须的灯光使用效果,所有灯光必需经原有调光控制台调节。各种灯具编组应满足快慢节奏的多类音乐的要求,每种曲子都必需有1-3种效果灯或特殊效果灯具产生1-3种和谐的变化和运动。其节拍和色调应与曲子的内涵相协调。
二、工期完成限:15天内。
三、公告即日起,报名期限为五个工作日,报名期限:2016年10月20日—26日17:30前。项目进行技术论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质要求:
1、参加项目论证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明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必须是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
4、供应商须具有专业舞台灯光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
5、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
6、供应商近二年具有类似业绩。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单位报名时须提交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给医院招标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预审查。
五、合格单位资料准备相关要求(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论证资料封面格式:项目名称、服务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
2、项目规模及材料要求参阅(附件);
3、提供本项目业绩和用户一览表;
4、提供同类项目近二年内的合同或协议及价格供参考;
5、须准备装订好资料 8 份。正本 2 份,副本 6 份;
6、当合格单位接到医院通知后,请按时携带准备好的资料参会。
7、经销商“三证”复印件,即营业证、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等。
当合格单位接到医院通知后,请按时携带准备好的资料参会。
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66号大院(7号楼1004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明艳芬
联系电话:89169101
传真:89169102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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