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预约|注册
返回首页

医院新闻

预约挂号

科室查询

请选择科室

    医生查询

    请选择医生

    【招标公告】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职工购买团体保险项目技术论证及市场调研项目公告

    2017-04-13 16:14


    医院定于近期对以下项目内容进行技术论证及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

    项目名称

    数量

      承办部门

      备注

    1

       职工购买团体保险

    1958份

    工会


     

    项目相关服务内容及清单参阅附件

    一、 公告即日起,报名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即201741319 1730前。项目进行论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 供应商资格:

    1、 参加项目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司企业法人;

    2、 如果是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商产品的合法授权函;

    3、 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证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凡有能力提供本文件所述服务,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境内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参与人。参与人和产品的经营活动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

    参加单位报名时须提交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给医院招标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预审查。

    三、合格单位资料准备相关要求:

    1、封面格式:产品名称、代理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

    2、参考报价;

    3、项目清单(按医院要求);

    4、详细介绍本公司特点及优势;

    5、售后服务及时间;

    6、提供市场销售业绩和用户一览表;

    7、准备装订好资料10份,正本2份,副本8份。

    8、当合格单位接到医院通知后,请按时携带准备好的资料参会

    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66号大院(7号1楼1004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明艳芬

    联系电话:89169101

     传真 89169102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201413

     

     

     

    附件:

    、投保险种:《交通工具乘客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

    、保险期间:一年。(自2017年 5月 1 日零时起至2018年4月 30

    24时止。)

    、保险责任

    保障项目

    保障内容

    保额

    交通工具乘客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乘坐交通工具发生意外导致身故、残疾、烧伤(24小时全球保障)

    意外身故:20万/人/年

    意外残疾:20万/人/年

    意外烧伤:20万/人/年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1、因意外伤害事故(含因医患纠纷)导致意外伤害身故、残疾,24小时全球保障.

    意外身故:30万/人/年

    意外残疾:30万/人/年

    意外烧伤:30万/人/年

    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

    因意外伤害(含医患纠纷)导致的符合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报销范围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

     

    2万/人/年,按100%报销,

    保障:52万/人/年; 保费:  不高于100元/人/年

    、员工变动

    甲方因正常的员工流动需要变动被保险人,可向乙方提出员工变动申请,乙方受理签发批单后生效。

    1、增人

    甲方新招员工需在办理人事手续后,向乙方递交增人参保申请,申请项目包括:新投保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岗位。乙方受理审核后,以批单或批注形式将增人批改结果通报甲方。甲方新参保员工保险期限自保险公司受理批改日期至保险合同终止日止。

    甲方新参保员工保费收取标准参照条款所附短期费率表收取,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的以一个月计。

    短期费率表:

    保全短期费率表

    经过月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比例

    30%

    40%

    50%

    60%

    65%

    70%

    75%

    80%

    85%

    90%

    95%

    100%

    2、减人

    若出现甲方员工离职的情况,在甲方书面告知乙方并提供该离职员工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岗位等)同时明确提出退保申请的前提条件下,自乙方实际签收甲方书面通知之后,该离职人员将不再享受乙方提供的保险保障。若被保险人发生过理赔,则该被保险人的减人退费为零,若被保险人未发生过理赔,则按条款所附手续费比例办理,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的以一个月计。

     


    官方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健康咨询热线
    琶洲院区:020-89168066
    民航院区:020-28286666
    93.75ms

    copyright © 2024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技术支持:39健康网
    备案号:粤ICP备19109196号-1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66号大院 邮政编码:510317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