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定于近期对以下服务类项目进行技术论证及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加。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车辆保险 | 46台 | 用户需求 详见附件 |
一、报名时间
公告即日起,报名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即2021年11月19日—11月25日 17:30前。
二、 服务商资格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必须提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等;
3、必须是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市级分公司及以上级别的合法保险机构,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本次论证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各供应商须携带①报名表②以上相关资质证明③近三年内三家或以上广州地区医院同类项目销售合同或发票等扫描文件(如在广州地区没有相同项目销售业绩的,须提供说明并加盖公章),以上纸质材料前往9号楼1楼103房进行报名。
三、项目论证要求
报名结束后将组织项目论证,具体时间以医院为准。届时请合格的服务商携带以下资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参加采购论证:
1、资料封面:封面标题《XX采购项目论证资料》、服务商的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2、资料目录清单(编写页码) ;
3、本项目报价;
4、提供本项目制作方案及产品质量承诺函、完成时间;
5、详细介绍本公司特点及优势;售后服务及供货时间;
6、产品市场销售业绩和用户一览表;
7、▲近三年内相同项目三家或以上广州地区医院销售合同或发票等复印件供参考;
8、服务商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加公章);
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0、准备装订好资料8份,正本2份,副本6份。
11、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66号大院(9号楼1楼物资采购管理科103办公室);论证地点:9号楼1楼101房
联系人:明艳芬
联系电话:89169101
传真 :89169102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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