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纪委书记岗位职责

 

1.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负责主持纪委会议,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负领导责任。

3.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的决议和指示,遵纪守法,廉洁从政。

4.协助党委并指导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协助党委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

6.主持受理党员、群众的申诉、举报,接待来访人员,处理重要来信。

7.受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国法的案件,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案件审查调查。

8.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医院党委汇报党员遵纪守法工作情况。

9.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医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宜。

 

 

 

 

 

 

 

 

 

 

监察室工作职责

 

1.在纪委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开展医院各项纪检监察工作。

2.按照医院审计工作部署,负责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3.以医院中心任务和发展方向为导向,组织制定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要点和各项工作计划。

4.组织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党风政风教育,开展节点警示教育、案例警示教育等,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5.强化医院岗位廉洁风险防控,建立风险防控制度和体系,统筹岗位廉洁风险防控各项工作。

6.组织开展各项廉洁谈话工作,推进廉洁谈话常态化。

7.组织对医院重大事项进行监督。

8.组织开展医院中层以上干部的廉政考核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党风、政风廉政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9.负责医院信访、举报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对设备、后勤的采购、招投标,阳光用药,干部选拔等工作进行监督,开展专项督查。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岗位职责

 

1.在纪委书记的领导下,主持监察室各项日常工作。

2.组织研讨各项业务工作,及时了解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抓好重点项目的监察、审计和违纪案件的查处。

3.负责受理医院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的申诉、举报、控告,接待重要来信来访,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4.协调、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医院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的情况。

5.负责干部选拔任用、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阳光用药等方面的监督工作。

6.负责审核监察室上报和下发的重要文件,及时传达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指示精神,并组织贯彻实施。

7.负责制定、审核监察室工作计划、总结及实施细则。

8.负责组织监察室工作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讨监察、审计工作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9负责审核部门对外发布的网络通讯、工作动态、宣传文章等工作文稿。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科工作职责

 

1.在监察室领导下,开展监察科各项工作。

2.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各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协助落实党风政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政风,以及反“四风”专项监督检查。

4.协助开展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接待有关来信来访,受理有关举报、控告,查处违反党纪国法的案件。

6.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阳光用药等方面的监督工作,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7.承担案件审查(调查)审理、案件管理、法规相关工作,负责对医院案件线索进行统一管理,定期汇总案件和线索办理情况。

8.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定期开展案例警示、节点警示教育。

9.协助上级领导开展党员干部的廉洁谈话工作。

10.根据纪检监察室工作要点和计划,制定本科室工作总结和计划。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科科长岗位职责

 

1.在监察室主任领导下开展监察科各项工作。

2.组织开展廉洁检查,对各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风政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反“四风”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协助各科室做好岗位风险防控工作,及时发现干部职工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4.接待有关来信来访,受理有关举报、控告,组织调查违反党纪国法的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对干部选拔任用、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阳光用药等方面的监督工作,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6.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案件调查、审理、管理等相关工作。

7.负责组织对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开展案例警示和节点警示教育。

8.协助上级领导开展党员干部、职工的谈话工作。

9.负责本科室工作总结、计划,以及其他文稿的起草、拟定。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科科员岗位职责

 

1.服从上级领导安排,积极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工作。

2.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和数据的整理统计,完成统计报表等事务。

3.负责干部职工党风、政风廉政档案的收集、整理以及出具廉洁鉴定等工作。

4.负责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归档和保存,以及案件的登记、分类、整理、存档工作。

5.负责各类会议通知、材料准备和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通讯,协调纪检监察宣传教育活动的准备工作。

6.协助完成部门工作总结、计划,汇报材料,规章制度、调查报告等文书的起草、编撰工作。

7.协助做好申诉、信访、举报、控告的接待,参与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

8.参与干部约谈工作,做好谈话记录,撰写约谈报告。

9.参与各项专项督查工作,撰写督查报告。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