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执行市医保经办机构与我院签订的《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指定手术单病种结算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等文件要求,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指引。 一、指定手术申报条件 (一)职工医保适用(居民医保不适用) (二)第一诊断的ICD-10编码与“指定手术”单病种疾病名称的ICD-10编码一致(详见附件) (三)费用明细中的诊疗项目编码与“指定手术”单病种附件中该疾病对应主操作的诊疗项目编码一致 二、医疗费用结算管理 (一)参保人在我院门诊或住院发生的符合“指定手术”单病种的医疗费用,我院必须选择“指定手术”待遇类别为其办理出院结算。若符合申报“指定手术”而按其他结算方式申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涉及申报人次的,医保中心将予以扣减。 (二)我院申报的“指定手术”单病种医疗总费用,属于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由我院先予以记账,每月汇总后向市医保经办机构申报,按照月度人次平均费用限额方式结算,实行月度结算,不作年度清算。开展的“指定手术”单病种总医疗费用月度人次平均限额结算标准具体见附件。 (三)我院申报的“指定手术”医疗总费用等于或低于限额结算标准的,由市医保经办机构按限额标准结算;超过限额结算标准的,市医保经办机构不予补偿。 (四)一个住院结算周期(90天)内,参保人按“指定手术”单病种住院期间发生院内转科的,前后发生的医疗费合并为1个限额人次结算。参保人当次住院时间超过90天,且其第2个结算周期未再开展“指定手术”单病种治疗的,则第1个结算周期发生的医疗费用“指定手术”单病种方式结算,第2个结算周期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医保政策规定及结算办法选择相应的待遇类型。 (五)指定手术结余留用、奖励 三、注意事项 (一)参保人门诊行指定手术单病种治疗,不得收取住院相关费用; (二)诊断与术式必须相符(详见附件); (三)肿块直径必须大于等于2CM。 附件 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指定手术 单病种结算标准 病种名称 主操作 新政策(2023.1执行) 腱鞘囊肿 腱鞘囊肿切除术 3300 肌腱腱鞘囊肿 腱鞘囊肿切除术 2800 关节腱鞘囊肿 腱鞘囊肿切除术 3200 躯干皮肤和皮下组织良性脂肪瘤样肿瘤 浅表肿物切除术 1900 四肢皮肤和皮下组织良性脂肪瘤样肿瘤 浅表肿物切除术 1900 特指皮肤和皮下组织良性脂肪瘤样肿瘤 浅表肿物切除术 1500 头部局部肿物 浅表肿物切除术 1900 面部肿物 浅表肿物切除术 1900 上肢局部肿胀、肿物和肿块 浅表肿物切除术 1900 下肢局部肿胀、肿物和肿块 浅表肿物切除术 1500 躯干局部肿胀、肿物和肿块 浅表肿物切除术 1900 头部血管瘤 浅表肿物切除术 1600 面部血管瘤 浅表肿物切除术 2200 颈部血管瘤 浅表肿物切除术 1200 躯干部血管瘤 浅表肿物切除术 2300 肢体血管瘤 浅表肿物切除术 2400 包皮过长 包皮环切术 2900 乳腺良性肿瘤 乳腺肿物切除术 8500 乳房皮肤良性肿瘤 乳腺肿物切除术 4800 乳腺纤维囊性增生 乳腺肿物切除术 8800 输卵管炎 输卵管通液术 2000 宫颈炎性疾病 宫颈环形电切术 4100 宫颈息肉 宫颈息肉切除术 1400 结肠息肉 息肉摘除术 2500 直肠息肉 息肉摘除术 2500 取除输尿管支架 经膀胱镜输尿管支架取出术 2000 外痔 痔切除术 5300 翼状胬肉 翼状胬肉切除术 4100 先天性睑内翻 睑内翻矫正术 2900 先天性睑外翻 睑外翻矫正术 2900 外耳道肿物 外耳道良性肿物切除术 4600 取除骨折内固定装置 骨折内固定装置取出术 8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