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指定手术单病种就医及结算管理指引

广州医保政策待遇概述

一、     广州医保身份分类

广州医保分两类:职工医保(在职、退休)和城乡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及中小学生、大中专参保学生、其他城乡居民),不同医保身份的参保人门诊、一类、二类门特病种、住院待遇都不一样。

二、     门诊待遇

门诊待遇分三类:1、普通门诊 2、一类门特病种 3、二类门特病种

1、普通门诊

(1)要先选点

职工医保参保人,可直接选定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简称大点”)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未成年人及中小学生、大中专参保学生应当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1家基层医疗机构(简称小点”)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选定“小点”后,才可定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简称大点”)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其他城乡居民医保(非从业人员、老年人)参保人可选择1家“小点”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选定医疗机构。门诊选定医院一经选定,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原则上不予变更。

小点基层医院

大点——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办理定点:门诊一楼健康服务中心

(2)在我院的记账待遇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标准

人员类别

在省二医就诊

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在职

65%

在职职工、退休人员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7%。据测算,2023年在职职工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约为7200元,退休人员约为10100元。

退休

70%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标准

人员类别

在省二医就诊

30天内“小点”转省二医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

50%

55%

1000/

其他居民

/

600/

 

 

2一、二类门特

一类门特无需定点,最多申请3个病种;

二类门特超过有效期要重新办理,报销比例按照住院比例,不收取起付金。

(1)我院一、二类门特病种范围、最高支付限额、有效期

门诊特定病种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有效期

分类

病种名称

职工医保

城乡居民

医保

一类

高血压病

200元/月

50元/月

长期

一类

糖尿病

200元/月

50元/月

长期

一类

高脂血症

200元/月

50元/月

长期

一类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200元/月

50元/月

长期

一类

慢性心功能不全

200元/月

50元/月

长期

一类

脑血管病后遗症

200元/月

50元/月

长期

一类

支气管哮喘

200元/月

50元/月

长期

一类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200元/月

50元/月

长期

一类

心脏瓣膜替换手术后抗凝治疗

200元/月

50元/月

长期

一类

类风湿关节炎

200元/月

50元/月

长期

一类

骨关节炎

200元/月

50元/月

长期

一类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200元/月

50元/月

长期

一类

银屑病

200元/月

50元/月

长期

一类

肝豆状核变性病(铜代谢障碍)

200元/月

50元/月

长期

一类

肌萎缩侧索硬化症

200元/月

50元/月

长期

一类

系统性红斑狼疮

400元/月

50元/月

长期

一类

帕金森病

400元/月

50元/月

长期

一类

阿尔茨海默氏病

400元/月

50元/月

长期

一类

癫痫

400元/月

50元/月

长期

一类

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

400元/月

50元/月

长期

一类

慢性肾小球肾炎

400元/月

50元/月

长期

一类

肝硬化

400元/月

50元/月

长期

一类

强直性脊柱炎

400元/月

50元/月

长期

一类

溃疡性结肠炎

400元/月

50元/月

长期

一类

克罗恩病

400元/月

50元/月

长期

一类

普拉德-威利综合征

400元/月

50元/月

长期

二类

慢性乙型肝炎

600元/月

480元/月

两年

二类

心房颤动抗凝治疗

600元/月

480元/月

两年

二类

恶性肿瘤(非放化疗)

800元/月

640元/月

两年

二类

小儿脑性瘫痪

——

640元/月

两年

二类

地中海贫血(海洋性贫血或珠蛋白生成障碍性贫血)

3000元/月

两年

二类

丙型肝炎(HCV RNA 阳性)

3500元/月

6个月

二类

再生障碍性贫血

6000元/月

两年

二类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6000元/月

两年

二类

肾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6000元/月

两年

二类

多发性硬化症

7100元/月

两年

二类

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

18000元/年

14400元/年

两年

二类

恶性肿瘤放射治疗

两年

二类

恶性肿瘤(化疗,含生物靶向药物治疗、内分泌治疗)

两年

二类

恶性肿瘤辅助治疗(放射治疗、化学治疗及生物靶向药物治疗期间)

两年

二类

慢性肾功能不全(腹透治疗)

两年

二类

慢性肾功能不全(血透治疗)

两年

二类

血友病

长期

二类

急诊留院观察

二类

肺动脉高压

7500元/月

6000元/月

长期

二类

骨髓纤维化

两年

二类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两年

二类

C型尼曼匹克病

16000元/月

12800元/月

长期

二类

肢端肥大症

5000元/月

4000元/月

两年

二类

糖尿病黄斑水肿

18000元/年

14400元/年

两年

二类

脉络膜新生血管

18000元/年

14400元/年

两年

二类

视网膜静脉阻塞所致黄斑水肿

15000元/年

12000元/年

两年

二类

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门诊康复治疗

3个月

 

(2 )申请流程:医生填写《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科室副主任以上医师签名→病人持申请表到出入院办6号窗办理

三、     住院待遇

1、无需选点;

2、在我院住院待遇



起付线

记账比例

乙类自付

职工医保

在职

1000

80%

药品5%,治疗10%,检查15%,一次性耗材10%。人造器官和体内材料20%

退休

86%

城乡居民医保

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大中专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参保人

500

80%

 

药品15%,治疗20%,检查30%,一次性耗材30%。人造器官和体内材料50%

注:住院检查检验费用限额1500元。

非从业人员、老年人

500

70%

 

四、     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情形

1、应当从工伤及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应急救治、采供血以及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的预防等;

4、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就医的,或者在国外就医的;

5、按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注:本指南未尽之处,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省二医医保科服务热线:020-89169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