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广州市医保一类门诊特定病种治疗有关规定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广州市医保二类门诊特定病种管理规定

 

一、申请病种范围

慢性乙型肝炎、心房颤动抗凝治疗、恶性肿瘤镇痛治疗(非化学治疗、生物靶向药物治疗、放射治疗期间)、重型β地中海贫血、慢性丙型肝炎、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肾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多发性硬化症、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恶性肿瘤放射治疗、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生物靶向药物治疗)、恶性肿瘤辅助治疗(放射治疗、化学治疗及生物靶向药物治疗期间)、尿毒症腹膜透析治疗、尿毒症血液透析治疗、血友病.。

二、申请手续

由医师填写附件《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附件),科室主任签名,病人持申请单去出入院办6号窗申请,医保科工作人员在医保系统申请确认,医保中心三个工作日内检查审批,医保科工作人员直接通知病人。

三、注意事项:

1、该申请表中病情摘要及诊断、诊疗方案及项目构成必须详细填写,化疗需写化疗方案、药物名称、剂量及所需费用,放疗需写放疗方案、疗程、剂量及所需费用,否则医保中心拒绝检查审批。

2、门诊特定项目所有费用必须与相应项目的治疗密切相关,凡超出特定项目治疗范围导致医保中心拒付的有关费用均由科室承担。

3、对于同时申请了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一类门特病种的参保人,若同时申请尿毒症透析二类门特,须将一类门特终止。

4、参保人享受二类门特指定医院一经个人选定,在门特待遇的有效期内原则上不能变更。

5、要先申请恶性肿瘤放化疗,才能申请恶性肿瘤辅助治疗。恶性肿瘤辅助治疗必须和放、化疗其中一项(或同时两项)定同家医院。

6、申请恶性肿瘤镇痛治疗不得同时申请恶性肿瘤放、化疗。

7、二类门特病历存放医院主管医生处,须保存两年。

8、参保人在住院期间不享受所有门诊特定病种的待遇。

四、支付标准

病种名称

职工医保

居民医保

有效期

慢性乙型肝炎

600/

480/

两年

心房颤动抗凝治疗

600/

480/

两年

恶性肿瘤镇痛治疗(非化学治疗、生物靶向药物治疗、放射治疗期间)

800/

640/

两年

重型β地中海贫血

3000/

两年

慢性丙型肝炎

3500/

6个月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6000/

两年

骨髓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6000/

两年

肾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6000/

两年

多发性硬化症

7100/

两年

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

18000/

14400/

两年

恶性肿瘤放射治疗

两年

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生物靶向药物治疗)

两年

恶性肿瘤辅助治疗(放射治疗、化学治疗及生物靶向药物治疗期间)

两年

尿毒症腹膜透析治疗

两年

尿毒症血液透析治疗

两年

血友病

长期

 

 

 

 

 

 

 

 

 

 

 

 

 

 

 

 

 

 

 

 

 

 

 

 

 

 

 

 

 

 

附件: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

医疗机构名称: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医疗保险卡号/身份证号


人员类别

□在职人员    □退休人员    □非从业居民

□老年居民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    □其他

所在科室


科室电话


门特名称


疾病名称


病情摘要及诊断

患者病史(或手术史):

 

疾病诊断:

 

医师签名:                          年    月    日

诊疗方案及项目构成(一类门特无需填写)

用药方案:

 

治疗方案:

 

检查项目:

 

医师签名: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专科副主任以上医师签名


医务科或医保办意见(盖章)


参保人签名


参保人

联系电话


备注

本人同意选定该医院作为本人二类门特就诊医院。

说明:1.病情摘要须填写主诉、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确诊资料;2.项目构成必须符合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医疗机构不得将规定范围以外的检查、治疗、用药等项目列入预算3.二类门特的分裂情感性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治疗不受选点限制。